4月28日筆者在公交車站等不到車,時間又趕,于是準備坐出租車
4月28日上午筆者上班在公交車站等不到車,時間又趕,于是準備坐出租車,由于是上班高峰期,出租車也很難打到,路過數(shù)輛都是已經(jīng)載人的。正在焦急等車的時候,一輛出租車看到筆者招手,就停了下來,可是車里副駕駛位置已經(jīng)坐人了,但想到上班時間緊迫,還是打開車門上了車,心想這雖然不合規(guī)定,但還是非常感謝有個肯停下車的司機師傅,過了幾分鐘副駕駛上的乘客下了車,沒過兩分鐘筆者也到了公司,筆者給司機師傅付錢,這時本來正常乘車是6元的,司機師傅卻讓筆者付那個已經(jīng)下車的人剩下要付的錢,已經(jīng)超過6元。筆者也不愿意為那幾塊錢去爭執(zhí),只是這種強情況是正常的嗎?出租司機是好心還是坑人?筆者在這里提醒濱城市民,在打出租車時還是乘坐空車為好,也避免了打車費的爭執(zhí)。同時也希望出租車師傅們按照乘車規(guī)定為市民做好乘車服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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